- 該訴訟質疑亞馬遜的海鮮標籤,包括“海豚安全”、“負責任採購”、“可持續”、“野生捕撈”及“MSC認證可持續海鮮”。
- 原告稱,亞馬遜的可持續性表述缺乏依據或構成重大虛假陳述,因為漁船未被全面追蹤,且至少五分之一的進口野生捕撈海鮮並非以負責任或可持續方式採購。
- 該案涉及 Bumble Bee、Chicken of the Sea、StarKist 及亞馬遜 365 by Whole Foods Market 品牌銷售的金槍魚、三文魚和其他產品。
- 原告依據華盛頓州消費者保護法尋求補償性賠償、懲罰性賠償及返還款項。
引述
“儘管如此,亞馬遜仍以寬泛的可持續性宣傳營銷這些“漂綠”海鮮產品,卻未提供防止誤導消費者所必需的披露資訊”